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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通用物性分析室(15#104)改造(第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通用物性分析室(15#104)改造(第二次)

2.项目地点: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内容:通用物性实验室(15#104)改造,含实验室房间隔断、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废气排放系统、集中供气系统及实验家具等。平面图、参考清单等详情见附件。

5.采购限价:不高于5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投标人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质量、环保、安全合规性

(1)投标人所投气路产品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及拟使用的产品通过PICC中国人民保险质量承保,减压器和切换系统通过第三方检测的检测报告、膜片采用哈氏合金材质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无机废气酸雾净化塔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2个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实验室气路、通风或废气处理、实验室家具、实验室装饰装修或水电安装等工程内容,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15:00止(请投标人注意,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文件,以实际收到文件时间为准,超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文件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图强路34号两江协同创新区3期15号楼402,设备资产部

文件邮寄地址:同现场递交地址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15:00(投标人无需参加)

联系人:段老师,电话:18623331006

四、付款方式

施工进场10日后,支付合同金额30%进度款;验收合格后根据造价审核意见,支付尾款。

五、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报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未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响应文件清单

1.报价清单(含分项工程报价和汇总报价,单价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其它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资格条件(格式见附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投标人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提供采购内容中其他要求的响应文件(如果有)。

注:提供响应清单文件1份,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符合密封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注意事项

(1)项目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审核为准,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情况,工程量清单仅为参考清单,投标人可根据实际踏勘情况增减,总费用不超过限价;

(3)备注为参考品牌,投标人可提供同级别品牌产品,功能应符合相关要求。